總會簡介

成立宗旨

  • 本會以推廣體育運動舞蹈,以達正當休閒體育運動之全民化,提昇我國體育運動舞蹈之水準,並淨化社會風氣為宗旨。

本會任務

  • 一、推廣體育運動舞蹈為正當體育運動休閒之運動舞蹈活動,響應全民運動。
  • 二、提昇體育運動舞蹈之水準,建立社交之正確觀念以美化人生。
  • 三、參與世界性體育運動舞蹈組織之活動,提昇我國之國際地位。
  • 四、培訓選手,以參與國內外各項體育運動舞蹈比賽活動。
  • 五、關於體育運動舞蹈之等級、考選、考評等相關辦法之研擬及實行。
  • 六、舉辦體育運動舞蹈講習,培養優良舞蹈師資,提昇體育運動舞蹈之水準。
  • 七、有關體育運動舞蹈之錄影帶,錄音帶及書刊等之製作與推展。
  • 八、其它符合本會宗旨相關事項。

入會辦法

  • 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左:
    • 一、個人會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十八歲對體育運動舞蹈有興趣者。
    • 二、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有舞蹈活動之機構或團體。
    • 三、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團體會員應推派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本會分級組織應加入本會為團體會員。

總會沿革

  • 成立:1994年3月13日
  • 第1屆理事長:葉榮裕
  • 第1屆秘書長:劉樹春
  • 第1屆副理事長:陳重達、楊春、李柏煌、何三朗、邱仕華
  • 第2屆理事長:葉榮裕
  • 第2屆秘書長:劉樹春
  • 第2屆副理事長:陳重達、黃金柱、何三朗、邱仕華、李柏煌
  • 第3屆理事長:劉渼麗
  • 第3屆秘書長:劉麗君
  • 第3屆副理事長:蔡賜爵、莊村徹、林重膜
  • 第4屆會長:劉渼麗
  • 第4屆秘書長:劉麗君
  • 第4屆副會長:蔡賜爵、陳重達、胡秋菊、何三朗
  • 第5屆會長:葉榮裕
  • 第5屆秘書長:賴宜宥
  • 第5屆副會長:蔡賜爵、陳重達、胡秋菊、劉渼麗、李寧遠
  • 第6屆會長:葉榮裕
  • 第6屆秘書長:彭彥鳴
  • 第6屆副會長:陳重達、胡秋菊、劉渼麗、李寧遠、王孝忠
  • 2016/10/8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中華台北召開年會葉會長預計再度連任第11屆秘書長
  • 2016/1 本會配合世界運動舞蹈總會政策,並經會員大會通過,正式承認中華民國啦啦隊總會為本會團體會員
  • 2015/6 中華民國啦啦隊總會申請加入為本會團體會員
  • 2014/10/12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中華台北召開年會葉會長連任第10屆秘書長
  • 2013/9 運動舞蹈在我國高雄成功舉辦首屆世界運動舞蹈大會,參賽項目包含標準舞、拉丁舞、輪椅運動舞、鄉村舞蹈、Rock、嘻哈舞、Salsa舞、啦啦隊舞和創意台客舞,造成世界矚目。
  • 2012/9/8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中國澳門召開年會葉會事長連任第9屆秘書長
  • 2010/12/7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中華台北召開年會葉會長連任第8屆秘書長
  • 2010/11 運動舞蹈列入第16屆中國廣洲亞運正式比賽項目我國奪得第4名佳績
  • 2010/1 葉榮裕獲選為本會第5屆會長
  • 2009/9 運動舞蹈列入第3屆越南河內亞洲室內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
  • 2009/7 運動舞蹈在我國高雄為世界運動會最熱門比賽項目,在小巨蛋舉行造成一票難求盛況
  • 2009/12 運動舞蹈列入第5屆中國香港東亞運正式比賽項目我國奪得1銀1銅佳績
  • 2008/12/7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中華台北召開年會葉會事長連任第7屆秘書長
  • 2007/12 世界總會大滿貫總決賽在我國台北小巨蛋舉辦,創下我國有史以來小巨蛋座位爆滿盛況
  • 2007/10 運動舞蹈列入第2屆中國澳門亞洲室內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
  • 2006/10 世界總會世界盃10項錦標賽首度在我國台北小巨蛋舉辦,首創運動舞蹈在台北小巨蛋舉辦震撼舞蹈界及體育
  • 2006/9/10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中國澳門召開年會葉會事長連任第6屆秘書長
  • 2005/11 運動舞蹈列入第1屆泰國曼谷亞洲室內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我國並奪得1金1銀佳績
  • 2005/10 運動舞蹈列入第5屆中國澳門東亞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我國並奪得2銀佳績
  • 2005/8 運動舞蹈在德國再度列入世界運動會比賽項目,從此為世運會必辦項目
  • 2004/10/24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中華台北召開年會葉創會理事長連任第5屆秘書長
  • 2001/3 配合國際運動舞蹈總會將本會英文名稱改為中華民國體育運動舞蹈總會
  • 2000/11/19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香港召開年會葉理事長連任第3屆秘書長
  • 1999/12/06 紐西蘭台灣分會成
  • 1999/10/24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韓國召開年會葉理事長連任第2屆秘書長
  • 1998/12 運動舞蹈列入第13屆泰國曼谷亞運示範項目我國並奪得1金1銀佳績
  • 1997/9/4 國際運動舞蹈總會(I.D.S.F.)正式成為國際奧會(I.O.C)正式會
  • 1997/8 運動舞蹈在芬蘭正式列入世界運動會比賽項目
  • 1996/6/30 本會理事長發起籌組亞洲運動舞蹈總會(A.D.S.F)並榮獲第1屆秘書長
  • 1996/6/8 正式成為國際運動舞蹈總會(I.D.S.F.)會員國
  • 1995/7/28 正式成為中華民國體育總會及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單項會員
  • 1995/5  國際運動舞蹈總會(I.D.S.F.)正式成為國際奧會(I.O.C)觀察會員
  • 1995/7.28 正式成為中華民國體育總會及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單項會員
  • 1996/6.08 正式成為國際運動舞蹈總會(I.D.S.F.)會員國
  • 1996/6~8  本會理事長發起籌組亞洲運動舞蹈總會(A.D.S.F)並榮獲第1屆秘書長
  • 1997/9.04 國際運動舞蹈總會(I.D.S.F.)正式成為國際奧會(I.O.C)正式會員
  • 1998/12 運動舞蹈列入第十三屆泰國曼谷亞運示範項目我國並奪得一金一銀佳
  • 1999/10/24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韓國召開年會葉理事長連任第二屆秘書長
  • 1999/12/06 紐西蘭台灣分會成立
  • 2000/11/19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香港召開年會葉理事長連任第3屆秘書長
  • 2001/3/配合國際運動舞蹈總會將本會英文名稱改為中華民國體育運動舞蹈總會
  • Chinese Taipei DanceSport Federation
  • 2002/1/9 劉渼麗穫選為本會第三屆理事長
  • 2002/11/9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菲律賓召開年會葉創會理事長連任第4屆秘書長
  • 2004/6/3本會名稱正式改為中華民國體育運動舞蹈總會
  • 2004/10/24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中華台北召開年會葉創會理事長連任第5屆秘書長
  • 2005/10運動舞蹈列入第5屆中國澳門東亞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我國並奪得二銀佳績
  • 2005/11運動舞蹈列入第1屆泰國曼谷亞洲室內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我國並奪得一金一銀佳績
  • 2006/9/10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中國澳門召開年會葉創會理事長連任第6屆秘書長
  • 2008/12/7 亞洲運動舞蹈總會於中華台北召開年會葉創會理事長連任第7屆秘書長

總會簡介

  •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舞蹈總會(中華舞總) 簡介
    Chinese Taipei DanceSport Federation(C.T.D.S.F.)
  • 一、導論:

    「運動舞蹈」起源名稱為「社交舞」,英文名為「Ballroom Dancing」,為歐洲貴族宮庭大廳舉行的交誼舞會,故命名之。經法國大革命後,歐洲貴族紛紛解體,Ballroom Dancing 傳入民間,仍沿用此名至今。

    第二次世界大戰,由於美國勢如中天,美軍及美國觀光客再次將該舞蹈散播到全球各地,很快地在全世界蔚成一股風潮,至今不衰。我國英語權威梁實秋教授在他編的「遠東常用英漢辭典」裏,將之譯成「交際舞」。教育部於民國77年9月20日發函公布將「社交舞」列入舞蹈補習班正式授課的教學項目之一。

    「社交舞」歷經百多年來多采多姿的演進,內容已不僅於社交而已,而向高技巧的競技方面發展,且經國際間不斷技術與比賽等之交流,並由英國制定了相關競技與資格鑑定法則,且為它國所遵循,遂由「國際標準舞」(International Ballroom Dancing)一詞以替代「社交舞」,以示表演、競技之區別。

    目前世界有兩大集團主控著體育運動舞蹈,其一是由英國為首的「國際舞蹈評議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Ballroom Dancing),鑑於事實需要,在1993年將該會劃分兩大體係,一為社交舞委員會(Social Dance Committee),一為運動舞蹈委員會(Dance Sport Committee),各司其責,以收事功。另一是由德國為首的「國際運動舞蹈總會」 (International DanceSport Federation),該聯盟成立於1920年捷克,為純業餘之國際舞蹈組織,歷經1935,1956年兩次改革,至1990年正式稱為上述名稱,簡稱IDSF.

    「國際運動舞蹈總會」於1995年六月正式加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觀察兩年,目前該會員國已達88個國家,其主要之活動已平均在五大洲推展開來,而亞洲地區44個國家中,本會是由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正式承認之舞蹈單項體育團體,因此本會葉前理事長於1996年發起籌組「亞洲運動舞蹈總會」簡稱(A.D.S.F.)並榮膺第一屆秘書長至今。「國際運動舞蹈總會」也於1997年9月4日正式成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員,實是舞蹈屆一大突破,並渴望於2016年成為奧運正式競賽項目。

  • 二、臺灣之體育運動舞蹈發展:

    臺灣體育運動舞蹈自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到今1995年恰恰好50年,歷經半個世紀,舞蹈界前輩們從戰後百廢待舉,經濟蕭條,大多數人都吃不飽,那有餘錢學跳舞的惡劣環境下,苟延殘喘,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日子。到1950年代開始,更是雪上加霜,政府全面禁止跳舞。不准教舞,不准開舞會。私自授舞,得冒著被取締吃官司的危險。一直到1985年才解禁,整整被「禁」了將近35年,也導致起步較晚,而至今在業務推展、運動人口及選手培訓與技術上均屈居於日本,而排列亞洲第二之領先地位。

    臺灣最早獲內政部註冊認可的舞蹈協會,是成立於民國59年的「中華民國國際標準舞蹈協會」,爾後陸續成立之舞蹈協會約略70餘個;而最為活躍的為英屬World Dance and Dance Sport Courcil(WD/DSC)臺灣分會,主導臺灣職業教師與選手之培訓與鑑定任用等工作。

    而「中華民國體育運動舞蹈總會」,有鑑於世界潮流與傾向,並多次赴大陸考察,發覺大陸體育部門正積極的培育舞蹈人才,多次組團赴英考察與協請臺灣知名教練赴北京、上海舞蹈學院任教,並將國際標準舞易名為「體育運動舞蹈」,以凸顯其隸屬「體育部」與「體育性」,並運用其位居亞洲與世界體育優勢,欲將運動舞蹈推向亞奧運之比賽項目,以囊括其金牌數,並以宣導其經濟、文化、體育強勢作為。種種跡象再再顯示獨霸亞洲之野心,為此,本會號召一群熱愛舞蹈之人士,經多次會議研商,遂於民國82年底申請籌組「中華民國體育運動舞蹈協會」,並於83年1月4日獲內政部台(83)內社字8378013號函核准成立在案。並於84年5月前陸續籌組完成臺灣省體育運動舞蹈協會,臺北市、高雄市體育運動舞蹈委員會,及其它14個縣市委員會,至6月份並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體總)通過成為第54個單項體育團體會員,同時亦獲中華奧會之承認,成為亞洲地區體育運動舞蹈單項協會之楷模。

    本會從成立迄今,一直努力從事於體育運動舞蹈推展工作,其中辦理過1994中華臺北第3屆世界盃體育運動舞蹈比賽,邀請蒞臺參賽的包括5大洲,26個國家;縣市、省市及國家級裁判講習會;力邀英籍舞蹈大師赴臺傳授指導各級教練與選手;率選手遠赴香港、新加坡參加國際性比賽;參加亞太區舞蹈年會及比賽;與中國國民黨臺北市委員會於中正紀念堂廣場合辦壹百零壹週年黨慶之「舞向健康,迎向未來」之全民共舞推廣活動,參加人數多達參千餘人;協 助臺中市、雲林縣兩縣市成立體育運動舞蹈委員會;辦理1996第1屆亞洲盃體育運動舞蹈錦標賽,我國選手榮獲一金一銀;1997年於芬蘭舉行之第5屆世界運動會,1998年泰國曼谷亞運示範賽標準舞金牌拉丁舞銀牌,2001年於日本舉行之第6屆世界運動會,2005年於德國舉行之第7屆世界運動會,2005年於中國澳門舉行之第4屆東亞運動會,我國選手再獲兩銀,2005年於泰國舉行之第1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我國選手再獲一金,2007年於中國澳門舉行之第2屆亞洲室內運動會,2009年於中華台北高雄主辦之第8屆世界運動會,運動舞蹈 皆被列為正式競賽項目之一,本會國手也獲國際運動總會甄選參賽,實為舞蹈界一大榮耀。

  • 三、現況檢討:

    臺灣地區獲准內部政登記有案之舞蹈團體約有70餘個,名稱或有不同,但熱衷於運動舞蹈之推廣均不遺餘力;未正式獲准登記但有實質運作之社會團體,亦約略有數百個;人數眾多,難免良莠不齊,且社團間偶有利益衝突,即有糾紛傳聞;為此,本會亦將輔導、整合工作,列為重點項目之一,但或有激進、或有遺珠之嫌,本會已全面重新檢討,期能將體育運動舞蹈深殖民間,澎渤發展,並能網籮精英,共同為此運動奉獻心力並展長才,以達推展全民運動,進軍亞奧運之最終目標。

  • 四、今後努力方向:

    (一)、加強縱橫輔導連繫,爭取各協會、委員會福利。

    (二)、辦好各級裁判、教練選訓工作。

    (三)、強化各級選手甄選、培訓工作。

    (四)、爭取全國運動會列為新增比賽項目,擴大選手競賽空間。

    (五)、努力邁向2016年前奧運正式競賽項目。

本會為唯一被奧會承認之全國性體育運動舞蹈體育團體證書。